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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面有哪些合规要点?

更新时间:2021-04-29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911
问: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实施后,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面有哪些合规要点?
 
答: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合规要点包括:
 
1、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自行监测方案,监测方案内容完整,包括监测点位示意图、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等。
 
2、按证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,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符合标准,监测实施和记录规范、完整,质控措施完善;
 
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:手工监测日期、采样及测定方法、监测结果等。
 
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: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、系统校准、校验记录、定期比对监测记录、维护保养记录、故障维修记录、巡检日期等。
 
3、对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,不可以伪造、篡改数据;
 
4、及时上传、公开自行监测数据;
 
5、(重点排污单位)已联网的在线监控设备,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,同时注意规范使用、运维和修复等环节的环保合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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